红色沃土绽放生态文明之花 !《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侧记
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遵义市中心城区,占地面积1177.17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5%,是遵义城市中心的绿色明珠,堪称“城市之肺”;其境域曾是红军长征第一个大胜仗(遵义战役)的主战场,现有红军烈士陵园和红花岗、老鸦山红军战斗遗址等红色文化资源,是遵义会议会址之外的又一张红色文化名片,保护、利用、管理好它是遵义市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坚实的法制保障有利于加强凤凰山公园的保护和管理,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传承红色基因,讲好遵义故事”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
在凤凰山公园跳广场舞行不行?该不该限制在公园内取用山泉水?如何确保烈士陵园的庄严肃穆……
1月6日,在已对《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的基础上,为促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尤其是利益相关主体的意见建议,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在凤凰山会展中心举行立法听证会。
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45位听证代表,27位相关单位代表围绕八项听证事项各抒己见、建言献策、展开辩论,并回答听证人提问。
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风光。(摄影 / 胡志刚)
商讨:扩音活动禁与不禁
“凤凰山作为森林公园不应当只有鸟鸣声和行人的脚步声,适当地播放一点歌曲、活跃一下气氛、开展一些群体活动也在情理之中。”群众代表陈启才是位退休职工,每天到凤凰山公园锻炼娱乐已是他生活的一部分。针对第一轮听证事项“是否应当限制在公园内利用扩音设备开展活动”,他坚定地认为不应当限制,“要考虑给老年人留一点活动场所,让他们老有所乐。”
“跳广场舞的大多是老年人,有正常的锻炼和娱乐需求。”群众代表廖萍常年在凤凰山下的政务大厅广场跳广场舞,她坚决不同意取缔广场舞,同时也表示,“过大的音量扰民确实也不应该,我们将从自己做起控制音量和时间,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
相较于群众代表较为主观的需求意愿,相关单位代表则从上位法相关规定、可操作性的角度分析这个问题。
立法听证会现场。
“凤凰山公园范围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不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不一,不应当‘一禁了之’,搞‘一刀切’。”因此,市生态环境局代表李连声建议实行分区管控、时段管控和音量管控。
“国家和省内已有法律法规限制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敏感建筑物集中区释放噪声的行为,若因音量过大影响周围环境被投诉或报警求助的,可按照《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置。”市公安局代表杨兴进认为上位法已有明文规定,遵照执行即可,没有必要再作限制。
“那么,目前噪音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在哪个部门?最近几年处理过多少次这样的案件?”听证人、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胡鹏询问。
“在我们单位,目前大多以调解、口头警告为主,尚没有上升到行政处罚的案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代表王正奎回答。
“没有案例可能是因为这些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化解了。”市人大代表李英是汇川区仁和苑社区书记,社区所辖的植物园、市政府广场都是附近市民喜欢聚集娱乐的场所,其中植物园属凤凰山公园境内。“我们每年都会接到不少于200次的噪音投诉,工作队几乎每天晚上7点到9点都要去巡逻、劝导,尽量化解矛盾,相信其他社区也多少有这样的困扰。”综合工作实际和会前走访群众收集到的意见,李英建议分时段开放,开放时间禁止使用大音量扩音设备;在中高考、休息时间等时段绝对禁止,并在公园内设置噪音监测点。
锻炼娱乐的大众需求要保障,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维护人民群众享有“宁静权”更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点之一。结合公园实际和听证意见,听证报告最终建议在条例中明确,允许利用扩音设备开展活动,但是禁止在中午12点至2点半、晚上10点至次日8点使用大音量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产生过大噪声的活动。
争论:山间泉水取与不取
凤凰山公园内有高山龙泉、双眼凤泉等八处自然泉水,到山上取水已成为遵义市民的一种传统和生活习惯;但是该行为是否恰当、是否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也一直存在争议。因此,“是否应当限制在公园内取用山泉水”也被纳入听证事项。
“凤凰山泉水是大自然的馈赠,百年来养育了我们好几代人,千万不能在我们这一代断了,请允许我们文明取用。”群众代表李祖明恳切地说。
群众代表万春霞却持不同意见:“山泉水有没有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测,能否安全饮用?取水的市民大多是老年人,会不会有安全隐患?此外,过多的人取水、踩踏也会损毁泉眼周边植被。因此,我建议禁止或者限制取水。”
“每天大约有200余人到凤凰山取水,有些取水点路面湿滑,有个别市民素质欠佳放纵宠物直接饮用泉水甚至在附近便溺,在枯水期也时常发生争抢水源引起的矛盾。”市政协委员李光全毫不讳言他观察到的负面现象。他认为即便如此还是应当尊重市民长久以来的传统和习惯,不但不能限制,还要加强保护、管理、检测的力度,确保有序取用到健康安全的泉水。
“这些问题值得引起重视,应当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限制取水,比如考虑在泉眼处加盖加锁以防投毒和宠物便溺,根据水量限制每天的取水人数以防过度取用导致水资源枯竭等等。”市卫生健康局代表雷鹏远说。
市水务局代表李成强从上位法寻找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均未对居民人工取用山泉水作出限制规定,因此不宜限制。但是水资源不是无限的、也是脆弱的,要绝对禁止工程性取水和以经营贩售为目的的商业取水。”
无论是否同意取水,大家的焦点都指向了饮水安全和水资源保护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代表李连声介绍,“按照职责,生态环境部门仅对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凤凰山公园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没有相应管控措施,而且公园内各类活动频繁,无法保障山泉水水质和安全。”
李连声还从技术层面向大家解释了为什么难以保障山泉水的安全:“以目前的技术水平和经费保障,只能做到中心城区的4个饮用水源每月一次28项检测、每年一次109项检测,县城饮用水每两年一次109项检测;这些水源水进入水厂后还要经过沉淀、过滤、消毒和疾控中心的检测才能进入水网成为自来水,往往也要烧开后才能饮用。饮水安全的防控是一环扣一环的,因此不建议开放取水。”
遵义市民百年来的传统习惯难以割舍,在保障饮水安全的前提下取水更应当守住保护和发展的底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综合各方意见并充分研判后,听证报告建议委托相关单位对凤凰山泉水水质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禁止取水;若允许取水则在条例中进一步规范、引导市民文明取水,同时禁止一切工程性、商业性取水。
共识:烈士陵园不容喧扰
与其它几轮听证中意见各异、争论激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是否应当禁止在烈士陵园内开展羽毛球、陀螺、广场舞等活动”这一轮听证中,各方意见意外地一致。
“烈士陵园应该是个庄严肃穆的地方,在里面打羽毛球、抽陀螺影响非常不好,噪音大又占地方,应该绝对禁止。”群众代表王新明说。
“烈士陵园不是公园,不是嬉戏游乐的地方。”群众代表、退休职工耿国建通过锻炼缓解了高血压等疾病,也从跳广场舞收获了愉悦的心情,但是他认为开展这些活动应当另外选择地方,“当别人在纪念碑前敬献花篮、举行悼念仪式的时候,你在旁边跳广场舞,那成了什么样子了?”
“保护好、管理好烈士纪念设施是对英雄烈士的尊重,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红花岗区政协委员刘磊表示,从法理上讲在烈士陵园内开展娱乐活动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的规定,应当禁止。
“其实从2019年春节起,烈士陵园范围内已经很少有人开展这些娱乐健身活动了。”遵义红军烈士陵园管理所代表王程介绍目前的情况,同时表示赞同政协委员刘磊的意见。
“刚才大家的发言让我非常感动,我真的没有想到大家的政治站位都那么高、对革命烈士的感情和尊重都那么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代表何光超感叹地说,本来准备了很多理由来说服别人的,现在看来并不需要了。
“是的,其他事项我们尚有可以商讨、争论的空间,唯有对英雄烈士的尊崇和捍卫不容置喙,这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识,也是在遵义这个红色革命圣地成长起来的每一位市民应当自觉守护的信念!”听证会主持人、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润云也深受感染。
“这次听证会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为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提供了很多思路和途径,为条例更好地保护管理凤凰山公园、更深入地传承红色文化、更全面地体现生态文明思想提供了许多参考依据。”曾润云表示,会后将汇总研究这些意见形成听证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他说,“相信通过社会各界的群策群力、共同维护,根植在遵义这片红色沃土上的生态文明之花将绽放得愈加灿烂夺目!”(记者:王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