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面有效实施,引导和规范市民文明养犬行为,加强养犬依法管理,保障公众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2021年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议题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对我市贯彻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来信、来电或登录贵阳人大网点击“公众参与”中的“公众建议”栏目提出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2021年4月10日)
通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贵阳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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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