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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以及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居民养犬行为,提升贵阳市文明城市形象,3月29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以及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鹏带队。检查组首先来到长岭派出所、会展城A区A4组团,就《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以及规范养犬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随后,在观山湖区长岭街道办事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观山湖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关于《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实施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观山湖区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一致认为,观山湖区政府高度重视养犬管理工作,特别是过去一年来,坚持把规范养犬行为、严格犬只管理作为回应社会关切、优化社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制订措施、强化举措,全区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文明养犬宣传力度不够大、辖区犬只底数掌握不够精准、部分居民文明养犬意识还有待提升等。下一步工作中,希望观山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要通过电视台专栏,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提升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的意识;要多部门联动,全覆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依法加强养犬管理,引导和规范市民文明养犬行为,保障公众人身安全和健康;要充分保障文明养犬的管理经费和各项硬件设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部分市人大代表,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及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参加检查。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观山湖区政府办、公安分局、卫生健康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长岭街道办、长岭派出所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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