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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 侯美传出席并讲话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4月14日,记者从《六盘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会议上获悉,《六盘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侯美传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明刚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纯,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文才出席会议。

 

  据了解,《六盘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于2020年10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并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六章,分别为总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39条。

  侯美传强调,《六盘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要求的具体体现,为今后我市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供了法治依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六盘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现实意义,扎实抓好《六盘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宣传,把《条例》的宣传培训作为当前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抓紧抓好;要切实推动《六盘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地,要充分认识保障全市饮用水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协调配合,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条例》有效贯彻施行,切实保护好我市饮用水水源,促进全市饮用水水质保护水平的提升,让全市人民真正喝上“放心水”。(文/图 六盘水日报社 杨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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