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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贯彻落实《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和《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的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为切实抓好大数据战略行动实施,进一步促进我县对大数据的应用和共享开放,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4月13至14日,开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江涛率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和《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实地查看了龙岗镇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网通办”和数据共享、经开区智能中心建设情况,并组织县政府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议,详细了解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情况。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加强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公共服务机构对大数据的应用、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乡村振兴资源融合等方面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进一步强化两个《条例》的宣传力度。确保两个《条例》深入人心。在现有宣传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将宣传两个《条例》的具体内容、现实意义和实际效果等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市场主体对大数据的应用和依法开放共享。让群众享受到实施两个《条例》带来的实惠与便捷。

  二是进一步加大产业融合的发展力度。着力推进信息化与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现代山地特色高效、新型建筑材料等领域大数据应用,提升相关产业、社会治理、大健康、旅游业大数据资源的分析应用能力,培育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处理分析等新业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确保数据发挥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将两个《条例》贯彻实施所需的信息化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资金纳入预算,加强大数据人才培训中心管理和有效利用,加大“一网通办”和数据共享建设,夯实大数据发展基础。(撰稿人: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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