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岑巩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要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开展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土壤调查、小散乱行业整治行动。”6月9日,岑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启能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思旸、大有等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贯彻执行开展执法检查,并现场提出意见。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农村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自《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以来,岑巩县制定出台了《岑巩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岑巩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岑巩县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确保高效率、高质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认真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和与关注地块名录,加强耕地分类管理,扎实开展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矿山修复和复垦复绿等工作。

  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详细听取了相关责任人对《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查看了相关台账,深入了解了执法部门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宣传普法情况,与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负责人、家庭农场负责人、产业大户等进行座谈,对《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交换了意见。

  “土壤受到污染后,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就会出现重金属超标,农产品既影响群众生命安全,又没有市场,因此,土壤污染防治非常重要。”谈到《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岑巩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思州茶业公司经理何金华如是说。

  执法检查组认为,一要加强政府主导,建立政府主导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机制,相关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二要加大资金投入,探索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企业自筹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三要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提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水平,营造全社会支持改善土壤环境质量。(通讯员 张能秋)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