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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制度优势 依法助力“强省会”——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人解读《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强省会”五年行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25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强省会”五年行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出台的背景是怎样的?《决定》出台的必要性在哪里?《决定》的主要内容是哪些?下步如何贯彻落实?25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人作了具体解读。

  记者:请问,我们这个《决定》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人: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是贵州、贵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十届十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赋予了贵阳在奋力开创贵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中特殊的地位和重大的责任,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提升贵阳市的省会城市首位度,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特大城市具有重大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实施对国家和社会领导的重要制度载体。依法推动市委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的贯彻落实,确保人大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使命所在、职责所在、担当所在。今年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进行“强省会”行动贯彻落实专题研讨时,大家一致认为要结合人大职责职能,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把市委决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更好地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凝聚起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推进“强省会”的强大力量。

  记者:请问,我们出台这个《决定》的必要性在哪里?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推动解决事关地方改革、发展、建设和民生领域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实施“强省会”行动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出台《决定》,是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局聚焦、与大局融合、为大局聚力的人大声音、人大作为、人大担当,对依法促进和保障“强省会”五年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的出台,有利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当好“四新”排头兵,与市委同频共振、齐心合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在贵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把市委“强省会”的决策部署和全市人民对贵阳高质量发展的期盼结合起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强省会”五年行动的落实;有利于聚焦“强省会”实际需要,把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寓于支持中,形成推进“强省会”的强大合力;有利于汇聚各界智慧和力量,形成千钧重担大家挑、齐心协力“强省会”的生动局面。

  记者:请问,我们这个《决定》主要内容有哪些,有什么显著的特点或创新性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人:《决定》的显著特点,就是紧扣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循法定程序,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依法促进和保障“强省会”决策部署的落实。一是依法行使立法权,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把“强省会”的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创新立法形式,既要立“大块头”之法、也要多搞“小快灵”立法,不断完善“强省会”的法治保障体系。二是依法行使监督权,每年确定相关议题开展监督,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对“强省会”涉及的一些重点工作,特别是市委有要求、人民有期盼且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持续监督、一抓到底。三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以务实管用的决议决定,促进贵阳在全省推进落实“四新”“四化”中当好排头兵。四是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切实增强新任职人员依法推进“强省会”工作的意识和责任。五是依法加强代表工作,为代表建言献策搭建更多平台,支持他们为“强省会”五年行动传递好声音、贡献金点子、作出新贡献。同时,还鼓励社会各界开展调查研究,动员广大群众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强省会”。

  “强省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艰巨繁重,需要全市上下革除思维定势、突破思维桎梏,敢于谋大事、勇于推改革、善于破难题。因此《决定》明确,市人大常委会支持市政府聚焦“四新”“四化”“六个新突破”等重点领域,制定相应规章、规范性文件先行先试。实践成熟的,可以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议案。

  加快贵阳贵安融合发展是省委交给贵阳贵安的重大课题和重大任务。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是贵阳贵安奋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更具带动力的火车头、西南地区更具影响力的重要增长极的重大机遇。因此《决定》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将积极进行探索实践,采取与其他市(州)开展区域协同立法、联动执法检查、代表联合视察等方式,合力推动“强省会”决策部署的落实。同时鼓励市政府、有关县级政府与周边有关市(州)或其县级政府开展战略合作,一体联动、协同发展。

  记者:请问,市人大常委会准备如何做好《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人:《决定》是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的,是全市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具有法律约束力。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各乡镇人大都要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各人大街道工委要在上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做好相关工作。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全体市民也要积极参与、推动落实,汇聚起众志成城、全民推进“强省会”的磅礴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推动《决定》的贯彻落实,聚焦《决定》规定要求认真制定每年的常委会工作要点、议题计划、立法计划,不断增强工作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找准切入点、谋到关键处,持续推进、久久为功。我们还将适时检查《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决定》贯彻落实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将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今年是《决定》公布施行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提振精气神,铆足牛劲牛力,把当前工作、年度工作与《决定》的贯彻落实统一起来、一体推进,更好地聚焦“强省会”五年行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一是持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南明河保护、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事关全市长远发展、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立法工作。二是持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加强经济运行监督和民生领域工作监督,紧扣工业大突破、数字经济、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开展专题监督。三是根据工作实际,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好“聚力强省会,代表作贡献”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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