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大常委会督导组到玉屏督导《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8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龚洁率队到玉屏自治县督导《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黄晋,县交警大队、县道安办、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参加。
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亚鱼乡、田坪镇、麻音塘街道、平溪街道及电动摩托车销售点,就条例实施、电动摩托车摸排、备案登记便民服务点设置情况及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了解,通过听、看、查等方式逐条逐项进行了督导检查。
在交警大队召开的座谈会上,相关部门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就电动摩托车管理中存在问题、困难和下步工作意见建议进行了探讨,对电动摩托车备案登记如何便民、如何深入推动条例贯彻实施等进行了交流发言。
督导组指出,条例的实施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摩托车管理,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玉屏自治县在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上做了不少工作,推进有序。督导组要求,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村务公开栏等载体,从各部门职能职责、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安全驾驶意识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二是要规范执法,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法律知识水平。三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销售商督查力度,规范销售行为,对销售非合标车的严厉打击。(作者|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