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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9月18日,思南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委关于廉政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察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廉政教育作为预防腐败产生的源头性工作,是减少和解决腐败问题高效而经济的手段,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县监委自2018年1月成立以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立足全局、全力推进,主动占领廉政教育阵地,理想信念教育越抓抓牢,思想政治教育越抓越细,关键少数教育越抓越严,廉政警示教育越抓越深,廉洁文化教育越抓越好,推动全县廉政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逐年提升,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撑。

  报告指出,在下步工作中,县监委将更加突出坚持党的领导,持续压实廉政教育责任;更加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持续健全廉政教育工作机制;更加突出丰富内容形式,持续落细廉政教育目标任务;更加突出反腐倡廉宣传持续释放廉政教育综合效能;更加突出能力素质建设,持续助推廉政教育走深走实,为建设风清气正思南净地,谱写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思南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期间采取分组审议方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建议意见,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监察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就是接受其监督的重要方式,有利于促进监委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确保监察机关依法严格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供稿:思南县人大 王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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