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10月12日,开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专题听取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察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必勇主持,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张小明向会议作报告。
会议认为,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依法行使监察职责,聚焦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注重发现问题,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着力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政治站位高,彰显大局意识。能够紧盯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烈的问题,集中整治重点突出问题,整治重点行业乱象,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治理效能,为维护全县社会发展大局和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工作思路清,彰显使命担当。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群众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各项专项监察、交叉检查、“回头看”等工作,推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营商环境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三是整治效果好,彰显改革成效。依法履行职责,聚焦重点问题,精准靶向发力,进行专项整治,净化优化基层的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损坏群众利益行为的滋生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会议指出,县监察委员会要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领导,整合力量资源,增强工作合力,更好地提升整治工作的效能;要进一步强化监察监督,积极探索创新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着重思考构建和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预防和监督机制,紧盯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把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要进一步树牢和践行人民宗旨意识,紧盯项目落实,严查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为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协作配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并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和问题的解决,使监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会议期间,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并高度肯定了监察委员会所做的工作报告,并就下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梳理汇总了各位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对相关专项工作的审议意见,为进一步推动有关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指明了具体措施。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春荣、王鸿、田江涛、黄健等2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王兴文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各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撰稿人:刘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