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选举委员会用“七个必须”依法推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0月22日,雷山县选举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选举委员会副主任罗祖新出席并讲话。县委常委、西江镇党委书记陈明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选举委员会副主任邱兆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选举委员会成员向泽忠、李胜平、杨彰郡、杨胜荣、龙登雄出席,各乡镇(街道)选举委员会(选举指导办)负责人,县人武部选举委员会负责人,县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组织部汇报了县乡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考察审查工作情况。会议听取了各乡镇(街道)选举委员会(选举指导办)换届选举工作推进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具体安排。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一是必须强化党的领导。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实践,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必须发挥人民主体作用。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依法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调动选民积极性,通过人民群众最广泛的参加选举,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深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三是必须依法做好候选人的考察审查工作。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选举法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考察和资格审查工作,把牢考察审查关口,高质量完成候选人的考察审查工作。四是必须及时解决好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县选举委员会要加强各个环节的业务指导,及时帮助各乡镇(街道)解决好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各种疑难问题,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五是必须全面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人员的参选工作。加强易搬民众参加选举的重点工作,发挥联系干部的关键作用,坚持动态准确做好选民登记,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六是必须严肃换届纪律。要强化政治担当,严守“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全方位教育警示,全过程从严监督,对破坏选举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七是必须营造良好民主选举氛围。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等方面的宣传,激发广大民众参与换届的热情,增强民主法治观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