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大常委会五年履职:坚持依法治州,立法工作硕果累累
编者按:
一组组数据,一个个经验做法,一项项工作成就,是黔南州人大向全州人民晒出的过去五年成绩单。
2月10日上午,黔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大会透露黔南州人大五年工作,成绩可圈可点,经验频出、亮点频闪。许多方面实现的新突破,取得的新业绩还是历史上的第一次。多彩贵州网在采访报道黔南州两会期间,特别策划推出【地方两会·黔南这五年】系列报道,以飨广大读者。
多彩贵州网·众望新闻讯(实习记者 杨婷)过去五年,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足管用有效,突出地方特色,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推动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地方立法扎实推进。及时对《黔南州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修改,从法制层面保障“中国天眼”安全有效运行。制定《黔南州水书文化保护条例》,既从立法层面保护水书文化,又为申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提供支撑。制定《黔南州天然林保护条例》《黔南州涟江流域保护条例》等,为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努力。在全省率先制定《黔南州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为解决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提供法制保障。
民族立法成效显著。在全省率先制定《黔南州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法制引领。制定《黔南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对保护民族地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立法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立法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审议等各项制度,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法制统一,及时废止《黔南州城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制定《黔南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办法》,对条例的立法质量和执法效果进行“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