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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毕节市构建“四项机制”有序推进国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鲜明底色,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新时代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构建组织保障机制、宣传激励机制、内外协同机制、全程参与机制有序推进国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不断夯实立法的实践基础和民意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听民声、察民情、汇民意、聚民智的作用,不断丰富拓展民主参与立法的形式和渠道,确保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奋力抒写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自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成功申报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已向国家立法机关上报6部法律草案修改意见建议54条,已经颁布实施的2部法律中获采纳4条,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积极贡献推动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毕节智慧和力量。

 

  构建组织保障机制,确保工作高效运转

  2021年7月,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因全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成功申报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贵州设立的唯一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全面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构建组织保障机制,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组建领导小组“统筹”。积极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为常务副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毕节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立法联系点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已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0次,推动解决机构人员经费、审定方案规则细则等问题33个。

  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设立毕节市人大法律研究中心,统筹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的立法调研、座谈、论证、研讨、征求意见等工作。法律研究中心核定编制5名,从全市30岁以下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在职在编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做到人岗相适。每年预算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制定方案规则“推进”。积极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实施方案、基层立法联系点及立法专家库工作规定等4项规定,明确联系点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职责、保障措施,积极建立立法联系点动态调整、立法信息采集网络、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制度,确保立法联系点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构建宣传激励机制,确保民意真实收集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积极宣传发动、畅通渠道、鼓励激励,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关于国家立法的原汁原味心声。

  普法宣传促进“愿意提”。坚持征求意见建议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发放宣传手册8000余册,开展问卷调查200余次,依托网络宣传推送法律法规2万余条,积极讲好群众身边的法律案例,有效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参与立法意识,群众对法律征求意见实现从“不想提”到“愿意提”的转变。在毕节市黔西、赫章等地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意见时,积极宣传群众关心关注的“外嫁女”有关权益保障等内容,获得现场群众积极点赞并踊跃发言,纷纷建议需持续加大对农村“外嫁女”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畅通渠道实现“能够提”。在全市选择有代表性的部门、乡镇、社会组织、村居设立25个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9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毕节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络站,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够为立法建言。同时采取调研座谈、设置民意征集箱、互联网征集等方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行业协会等意见建议,方便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目前已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000余条。

  反馈激励推动“持久提”。建立立法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反馈激励机制,群众提出立法意见建议获得国家立法机关采纳的,及时通过电话或书面向其反馈,并以颁发荣誉证书、寄送感谢信或给予物质奖励等形式,持续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立法,让基层联系点成为国家立法的“源头活水”。

  立法为人民,立法靠人民。通过构建宣传激励机制,毕节市基层群众为国家立法提意见建议的积极性主动性针对性大幅增强,真正使国家立法工作体现民意、汇聚民智,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真实生动。

 

  构建内外协同机制,确保质量明显提高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民主立法走深走实,需要强化队伍建设,需要吸收借鉴各方经验力量,确保立法质量不断提高。

  强化队伍建设提质。在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中,探索建立以村居两委班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寨老、法律工作者、网格员、联户长、调解员、志愿服务者等为主体的立法信息员、立法宣传员、立法咨询员三支“立法队伍”,切实夯实基层立法联系点队伍力量。同时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开展培训,使立法队伍熟悉和掌握立法过程、立法要求、立法原则等内容,确保所提意见建议有质量、用得上。目前全市已举办专题立法培训班2期,培训200余人次。

  组织专家会商提质。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涵盖法律实务、行政执法、行业协会等领域人士,及时组织立法咨询专家对国家法律草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通过时机以及基层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进行分析会商,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国家立法所提意见建议具有建设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截至目前,全市立法咨询专家库共有专家86名,开展法律草案论证、立法意见建议会商20余次,累计提出200余条意见建议。

  用好帮扶资源提质。在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为主的同时,还以用好市外帮扶资源推动民主立法为辅。借助统一战线参与支持毕节民主法治建设的资源优势,建立立法协商制度,激发各民主党派在立法调研、专题论证、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广泛参与热情,扩大社会各阶层有序的政治参与。持续发挥广州对口帮扶毕节的资源优势作用,加大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主动争取广州人大帮助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定期开展干部培训,适时对我市开展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构建全程参与机制,确保民主真实管用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在立法工作中,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构建群众全程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扬民主、大力宣扬民主,践行民主立法、依靠民主立法成为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鲜明特征。

  保障群众直接参与法律立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立有特色的法、立管用的法”的原则,充分征求民意,围绕巩固和发展毕节试验区成立以来取得的改革成果、积累的先进经验和推行的优秀制度,积极向国家立法机关反映立法项目建议意见,确保立法建议项目反映群众心声、做到务实管用。

  保障群众深度参与法律起草。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在法律起草中的作用,邀请有关领域人大代表、群众参加立法调研、座谈研讨、法律草案通过前评估等立法工作,认真研究吸收代表和群众提出的立法意见建议,保障群众有效参与法律草案的起草活动,进一步丰富国家立法决策“全链条”民主的内涵。

  保障群众广泛参与法律实施。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在法律实施中的作用,根据法律实施出现的新情况和群众的新需求,广泛收集群众对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适时对法律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建议,让每一部法律都装满民意,确保法律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助推加快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进一步保障群众的民主参与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法律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在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开展开门立法中,尊重人民意愿、倾听人民呼声、征求人民意见、强化人民参与、依靠人民实施,始终通过立法践行人民当家作主,生动体现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供稿: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王兵  罗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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