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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建立“四项机制”推动“人大+纪委”协同监督融合贯通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今年以来,从江县以增强监督实效为导向,率先在全省探索“人大+纪委”协同监督“四项机制”,着力打通人大监督与纪委监督机制“最后一公里”,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成立从江县人大常委会、中共从江县纪委联合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纪委书记任双组长。出台《从江县人大常委会中共从江县纪委关于建立联合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协同监督主要对象、重点任务、处理方式等进行明确细化。同时,建立联合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监督事项,分析研判具体问题,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目前,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1次,部署联合监督议题2个,审议联合检查报告1项。

  二是建立联合监督机制。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人大决定决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以执纪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合力。今年6月,从江县人大常委会、从江县纪委立足各自职责定位,首次围绕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7号)精神开展专项监督。在听取20多个部门和乡镇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再延伸至实地检查,并召开反馈会把联合检查发现的6个方面13个问题以书面形式移交涉及的单位和乡镇,要求对照问题清单整改。

  三是建立问题互送机制。加强信息互通、问题互送的有效衔接。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督办代表议案、建议,视察调研以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处置。县纪委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需要,将日常监督、专项治理、信访反映和巡视巡察等过程中发现监督对象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方面存在的问题通报县人大常委会,由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列入监督计划和监督内容。双方在收到互送的问题后,及时审核研究,并以三个月为一个时间段集中反馈一次处理结果。截止目前,已经完成首批问题互送,总共1大类1个小项。

  四是建立成果共用机制。针对联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以“监督——整改——再监督——再落实”的闭环模式,采用多种监督方法手段持续监督、反复监督;县纪委综合运用“三书一单”机制,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或单位提出建议,并强化跟踪督办和定期问效,既使监督具体实在,更让整改落地有声。同时,以协调机制打通结果共享渠道。把监督形成的成果定期向县委报告,并作为人大、纪委所监督对象工作评议、年度考核、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通过成果共用共享,一方面“抓人促事”,另一方面“抓事促改”,有效破解了人大刚性监督不足、纪委监督信息来源不够困局,实现人大监督和纪委监督优势互补、深度融合。(供稿:从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马社忠 梁怀全 贾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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