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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六个突出”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资金项目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近年来,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创新平台载体和方式方法,推动代表建议“全过程”汇民意、出成效,架通了代表与选民的“连心桥”。近6年共组织实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资金项目266个,拨付资金2478万元,解决了一大批群众盼解决,而又一时无法解决的揪心事、烦心事。今年启动实施项目57个、涉及资金600万元,覆盖基础设施、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安全防范等。

  突出组织保障,确保实施有高度。通过“四个一”(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个机制、一把尺子)工作措施,推行党建引领,党务政务业务“三务”融合,组建了由常委会领导分别担任组长的6个党小组,实行班子成员对联系乡镇代表建议办理资金项目等工作一体化包干,一体化推动,一体化完成,为代表建议办理资金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通过把主题党日等活动放在项目点开展,把项目实施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机结合,通过统筹抓、融合抓、示范抓,确保项目的实施始终置于党组织的领导之下,置于常委会的监督之中。

  突出项目选择,确保实施有温度。紧扣群众“急难愁盼”和无项目支撑的要求精准把关。一是基层代表初定,在乡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走访选民,充分了解民情民意的基础上,形成初步建议项目清单;二是人大主席团初核,乡镇人大主席团经书面审查和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对符合投向且无相关项目覆盖的建议,纳入备选项目;三是县人大支部6个党小组分片开展复核,通过现场察看、走访群众,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四是县领导小组审定,邀请发改、交通、水务、财政、审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员,对拟实施项目逐一研判审定,确保项目可操作、接地气、暖民心、有温度。

  突出过程监管,确保实施有力度。在实施过程中,着力构建全过程六重监管体系。一是项目所在村组第一时间向同级民生监督组报备,主动接受监督;二是乡镇人大主席团随时了解掌握项目施工情况,收集群众意见,及时调查核实处理有关问题;三是提议代表所在代表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节点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调研视察,相关情况直接上报县人大选联委,充分进行过程监管;四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党小组不间断全过程跟踪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并作为党小组实践锻炼的主要内容;五是县人大常委会将实施过程列入视察重要内容;六是审计、财政部门等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确保干好事、不出事。

  突出后续管理,确保实施有广度。项目实施结束后,一是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评估成效总结经验教训,并将情况公告于民,取信于民。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安装统一的标识标牌,进行永久“公示”,树立人大形象,并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造册登记,明确村支两委维护、监管责任。确保有人管、管得好,持续发挥惠民利民作用。三是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并明确由乡镇人大进行专人管理,后续管理规范有序。

  突出建章立制,确保实施有精度。2021年我县制定了《关于深化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工作的意见》,今年又根据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试点工作的要求,出台《纳雍县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项目监管有章可循。

  突出创新驱动,确保实施有强度。以项目的落细落实作为小切口,突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在项目申报、实施、监管和维护中,着力运行“三步三会三公开”工作机制,即:下好事前协商、事中监督、事后评估“三步棋”;开好群众会、代表会、党员会“三个会”;做好决定决议、进展进度、成效成果“三公开”。以小切口展现大内涵,以小投入体现大民生,以小项目彰显大政治,确保在各个环节都能听到群众的声音,得到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日前,纳雍县委召开党建引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乡村振兴启动会,着力推动“三步三会三公开”机制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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