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自治县:“五强化”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玉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着力在发挥代表作用上下功夫,在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上探索实践,在有效监督履职为民上用心用力,不断激发人大代表履职活力,推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监督更为有效。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方案》,明确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每人联系5名基层代表,其他常委会委员每人联系3名基层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联系代表不少于2次,通过走访代表,了解所需所盼,解决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强化履职平台。在充分发挥原有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络室作用基础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省际边界人大互联共建模式,打破代表建议办理区域壁垒,于2022年3月11日与新晃侗族自治县建立了2个省际人大代表联络站,制定两地合作和代表交流制度,不定期组织两地人大代表进站,省际人大代表联络站成为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重要平台。今年以来,省际人大代表联络站县乡两级代表进站接待群众办事480余人次,开展两地调研活动6次,参与代表50余人次,提出可行建立意见20余条,解决群众困难问题28件。
三是强化活动开展。按照活动在一线开展、建议在一线收集、监督在一线推动、风采在一线展现的“四个一线”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引领示范作用,积极组织代表参与乡村振兴、民生事业、经济社会发展等全县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10余次,指导代表活动小组开展代表活动10余次,有效地推动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经常化,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代表察民情、解民意、汇民智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是强化建议督办。督促县人民政府及时将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70件建议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县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积极创新人大代表建议督办方式,严格按照“三落实”“三建立”“三见面”代表建议办理机制,有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对代表建议的办理。
五是强化代表服务。将代表培训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开展各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培训2次,通过会议交流、专题视察等方式,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将代表活动必需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建立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参加代表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误工补贴。(供稿:玉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杨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