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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 奋力谱写地方立法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近年来,务川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立良法、促善治、保民生”为着力点,奋力谱写地方立法工作新篇章,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实践在务川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部凝聚人心的《条例》,让一江清水更加滋润民心。保护环境,人大有担当。时间回溯到2008年1月6日,《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洪渡河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务川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同年7月24日,经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并于同年10月1日施行。2019年5月31日,《条例》修正案经务川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同年9月27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并实施。《条例》的出台到实施,凝聚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和全县各级部门及人民群众的集中智慧与力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多次实地走访、民意征集、集中论证进一步畅通了民意表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得以充分体现。如今,洪渡河的开发利用有序推进,流域周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生态效益日益显现,经济效益持续增长,森林覆盖率逐年增长,水质得到全面提升。

  一部汇聚力量的《条例》,让一方文化更加浸润人心。传承文化,人大有责任。时间回溯到2018年1月16日,《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龙潭古寨保护条例》经务川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同年3月30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7月1日实施。《条例》的出台到实施,凝聚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和全县各级部门及人民群众的集中智慧与力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多次实地走访、民意收集、集中论证进一步拓宽了民意收集渠道,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得到不断丰富。《条例》的实施,为加强龙潭古寨的保护,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如今,龙潭古寨通过文化和旅游深入融合发展,实现了华丽蝶变,落寞的古村化身为了群众络绎不绝的文艺打卡地;错落有致的古建筑,富有时代印记的青石板,文化厚重的仡佬山寨、百合台、天主坳、九天母石等人文自然景点成为点亮仡佬文化的靓丽名片。

  一部惠及民生的《条例》,让一方出行更加便捷舒心。改善民生,人大有行动。时间回溯到2020年1月13日,《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养护条例》经务川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年6月3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并于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条例》的出台到实施,凝聚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和全县各级部门及人民群众的集中智慧与力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多次实地走访、民意收集、集中论证进一步提升了民众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条例》的实施,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提高建成公路的使用周期,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养路护路格局已全面形成,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不断提高,农村公路路况水平显著改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成功创建。(供稿:务川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刘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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