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这些重要事项
10月26日,湄潭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湄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伍远良,副主任叶大祥、高毅、龙卫东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郑竹青,副县长钟发辉,县人民法院院长易大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旭东,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人大职能职责,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依法开展人大决定、监督、任免工作,努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市人大代表辞职的议案,通过投票表决接受了李巍同志辞去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审议了《湄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的测评办法(草案)》。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湄潭县2022年1-7月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湄潭县2022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宣读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听取了拟任职人员的任职承诺。
经过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湄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的测评办法(草案)》;投票测评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情况、2022年1-7月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三个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伍远良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供稿:湄潭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