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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0月28日,息烽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并听取、审议有关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凤刚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鑫、蔡勇洪、陶春、郭红梅出席。副县长方超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郭红梅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效转化为地方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锤炼过硬本领,勇于担当作为。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学习研讨、宣传解读,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人大常委会中县级领导要带头深入到联系的乡镇、村居、选区开展宣传宣讲,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也要聚焦干部群众的关注点,紧扣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让老百姓听得懂、能领会。要坚持学思践悟、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同当前人大工作统筹起来,把学习贯彻成效贯穿人大监督、代表等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分组审议人员名单(草案)。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贵州省河道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相关议案和决定草案,组织新任命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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