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一名副县长、两名局长
11月23日至24日,余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韦泽福,副主任林世栋、何腾峰、石崇军、李黔疆、刘胜刚、郭远宏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韦泽福、刘胜刚分别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余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诉调对接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余庆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余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余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资料、报告及名单(草案)。会议决定:余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下旬在余庆县城召开,具体时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余庆县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余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度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草案)》,批准了余庆县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议案,决定免去杨芝雄同志余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吴万田同志余庆县林业局局长职务;张羽庆同志余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毛勇同志余庆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杨军同志余庆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龚勤同志为余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羽庆同志为余庆县林业局局长;骆科艳同志为余庆县文化旅游局局长。任命陈晓洪同志为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表决同意谭安发、杨军、杨崟三位同志辞去余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韦泽福为本次会议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韦泽福希望,新任命人员要牢记使命,崇尚事业,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抢抓机遇,踏实工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要担当作为,廉洁从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积极担当作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龚勤,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杜仲,副县长陈瑞祥、张德晏,县人民法院院长景贤江,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全媒体记者 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