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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静”于民!锦屏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鸣笛声、建筑声、夜间作业声、广场舞的音响声……,噪声污染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民生无小事,噪声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11月上旬以来,锦屏县人大常委会组建《噪声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深入锦屏经济发区、7镇8乡和县域学校周边、居民小区、企业、娱乐场所、建筑行业等地,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暗访调查、抽查执法档案等“听、查、看、议”的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11月25日下午,锦屏县召开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锦屏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听取了人大常委会《噪声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噪声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锦屏县人民政府及所属职能部门、各乡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严格执行中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噪声管控、加强交通运输噪声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社会生活噪声监督管理、工矿企业厂界噪声污染监管力度,强化噪声源监管,紧盯县域噪声投诉案件处理,措施有力,成效较好。

  会议同时指出了锦屏县贯彻实施《噪声污染防治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缺乏深度和广度,没有形成多角度、多层次广泛宣传的效果,群众法对噪声污染防治法法治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高,法治自觉性还有差距;二是经费投入不足,保障不到位,导致监管、监测能力薄弱;三是噪声污染执法难、噪声违法成本低,治理难;四是噪声污染源头防治不足,增加治理成本。

  法律的生命在实施。为全面推动良法善治,促进《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地落细,还静于民,切实让法律制度成为锦屏宁静环境的“守护神”,积极营造宁静和谐的环境,呵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会议提出了贯彻实施《噪声污染防治法》四个方面意见:

  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构建良法善治的前提保障。要坚持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加大《噪声污染防治法》学习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遵法、守法习惯,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用法、崇法、护法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统筹规划,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突出源头防控,筑牢污染第一防线。要完善城市功能分区,加强噪声的监测管理。建立噪声污染防治联动机制,生态环境、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社区要切实扛起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参与,形成防噪治噪合力,加强对建筑工地、大排档、广场舞噪声扰民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推进新《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地执行,营造良好声环境。

  三是加强对各类噪声分类施策,推动精准整治。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在建工地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立“线上监控报警+现场精准执法”模式,实现自动化、精细化监管。加大建筑工地空气质量、扬尘、噪声的监测管理,积极推广低噪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逐步淘汰老化产品,减少噪声污染。加强对工业企业噪声监测,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严格审批夜间施工作业、加强对监管,及时查处施工噪声投诉。扎实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按照谁批准谁主管的原则,加大KTV、酒吧、健身广场等娱乐场所的监管排查,对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要依法查处、依法取缔。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加大处罚力度,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提高噪声污染制造者的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不敢任性。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及时公开噪声污染查处的典型案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巩固噪声治理成效。

  四是保障投入,多向发力,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要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依法将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加大投入,努力解决必需的环保设备,提升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促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撑。依法促使相关企业加大投入,改善治理设备设施,增强处理能力,提高处理效果,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的建设,通过充实力量与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来源:锦屏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刘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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