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大常委会:“四抓四确保”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
2022年以来,赫章县人大常委会把办好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作为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并通过“四抓四确保”的工作举措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
抓保障,确保项目建设有力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有力有序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赫章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委进行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县委支持。成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和代表建议办理的常务副县长以及县监委主任、财政局局长和审计局局长等作为领导小组副组长,交通、水务、乡村振兴等20余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小组成员,由县人大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赫章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对项目征集、审批、组织实施、验收报账、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的落实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县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将600万元的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为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抓审批,确保项目安排精准
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宣传和培训。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在乡镇(街道)代表联络站(室)和“人大代表之家”开展接待群众,深入群众中征集急需建设的民生项目,填写代表建议办理项目表,交乡镇(街道)人大办。一是乡镇(街道)初审初核。各乡镇(街道)收到代表建议办理项目申报后,进行初步筛选,对明显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直接剔除,对符合规定的,以代表联络站(室)和“人大代表之家”为单元,组织辖区代表及乡镇(街道)相关职能站所对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调研。对实施可行性、必要性强且群众意愿强烈的项目,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收到乡镇(街道)报送的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项目共56个。二是县级二审再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到的乡镇(街道)上报的项目分类提请联系指导乡镇(街道)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由其组织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合理性、必要性,是否与相关部门的项目重复,预算是否合理等。三是县级三审确定。现场复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再次审核,由领导小组会议最终确定后项目转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经过层层严格把关筛选,2022年最终通过项目37个,资金476.9882万元。通过“三下三上”反复征求意见建议、核实、论证,确保实施的项目符合规定,安排精准。
抓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效
一是强化实施主体监督。纳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项目库的项目,实行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双责任”工作机制。主管部门不但要加强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也要严格履行资金保障、安全监管等责任。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质量等的监督工作,确保项目按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二是强化代表和群众的监督。项目开工建设时,实施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地点公示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实施限期、资金构成及规模、实施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预期目标、受益情况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项目实施点的人大代表及联系乡镇(街道)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切实履行代表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对项目实施的监督。三是强化纪检部门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强化代表建议办理项目的监督,对违规使用、骗(套)取、挪用、挤占、截留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四是强化审计部门监督。将代表建议办理项目纳入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县人大常委会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和跟踪督办机制。项目实施完后,经审计部门审计通过后,才可以报账,确保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安全、高效。
抓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代表建议项目实施后,项目乡镇(街道)人大通过开展项目的绩效评价,征求提出项目建议的代表和一定数量的群众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意见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类别。对评价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项目要求建议办理部门认真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第一时间开展整改,直到代表和群众满意为止。对2022年实施的市、县项目认真组织评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时,要求项目验收报账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移交管理,已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人员。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代表和群众跟踪监督,确保建议项目持续见效,人民群众长久得实惠。(作者:赫章县人大选任联委 黄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