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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1月29日,雷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祖新主持会议,副主任李绍雄、杨莉、杨彰郡、杨胜荣、龙登雄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汇报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紧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任务,立足司法办案,持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先,积极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健康成长,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运用司法救助帮助未成年人被害人健康成长,以三个机制+两个平台+一个窗口为基础,打造立体化未成年人防护体系,推动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立“检察+N”帮教模式,多方位推动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全力打造雷山未检工作品牌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会议强调,随着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面对“四大检察”在未检全面推行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要发挥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集中办理的优势,做到在办案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和救助,实现未成年人综合、双向司法保护。要树立预防和打击并重的理念。在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同时,积极推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要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内部挖潜,采取开展岗位练兵、举办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未检工作业务骨干培养,着力提高未成年人检察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着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在检察机关加强未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注重调动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机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学习宣传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普法宣教从“孤军奋战”向合力共为转变。要加强未检工作情况的社会宣传,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以鲜活的事例警醒社会、警醒未成年人。要以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为抓手,推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机构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增强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的责任感。要发挥检察机关承上启下的独特优势,主动履责,积极作为,争取党委政法委支持,联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建立并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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