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些重要报告和人事任免案
12月3日,岑巩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四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项目建设及全县重点项目投资项目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杂稻制种“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分别听取和审议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岑巩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关于行政执法工作评议整改落实“回头看”调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岑巩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文国祥等九位同志辞去岑巩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听取岑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分组讨论并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议案和有关人事事项。
任命:
龙屹同志为岑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欧国平同志为岑巩县人民法院天马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 萍同志为岑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王 琪同志为岑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 萍同志的岑巩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 雪同志的岑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强调,城镇“四改”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望大,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统筹谋划,合理设计宣传重点,强化施工管理,做好资金保障。要认真学习宣传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增强意识,按照条例规定规范开展备案工作。行政执法工作被评议单位要不断强化问题整改,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要及时总结本次人大行政执法工作评议的成效、亮点和问题,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要以更高站位谋划人大工作,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立足全县工作大局,对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汇聚人大智慧、发挥人大作用、贡献人大力量。(供稿:岑巩县人大常委会 张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