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召开
12月1日至2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刚、宋芳静、彭文心、罗世兴、吴光平、龚祥富等2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龙景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敖德玉、易佑军,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彬,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及部分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光平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工业生产情况的报告》《关于金钉子“八个一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及制度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县“一府两院”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会议依法对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其中: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生产情况的报告》的工作报告测评结果为“满意”,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金钉子“八个一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及制度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关于学前教育普惠提质行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关于新型城镇化中“四改”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关于农业现代化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报告》等工作报告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对县人民法院《关于2019年以来民商事审判与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以来民商事审判监督及执行活动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报告》等工作报告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度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龙景灿同志为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杨胜刚同志辞去剑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陶先桥等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陶先桥等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草案)》《关于接受杨胜刚同志辞去剑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议》,补选龙景灿同志为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结果需报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表决通过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刚作讲话。他指出本次常委会是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大背景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各位代表和各级各部门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精神实质,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学用转化,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履职作用。他要求,要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一是加强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加快整改进度,强化跟踪指导,确保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树牢“两山”理念,重点关注影响环境质量和人居感受的难点、痛点问题,坚持生态优先,采取有力举措创建人与自然美好家园。三是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按照抓二产带一产促三产思路,聚焦“一主两辅”产业,全面厘清工业园区产业定位,打造小而精、小而美、小而特制造产业园。四是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治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力举措着力化解长期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和维护全县稳定大局。五是全力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筹备工作。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科学统筹,认真筹备,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
会议还依法对剑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开展工作评议,对剑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被评议为“优秀”等次。会上,剑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易佑军作问题说明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刚作总结讲话。杨刚指出,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实施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是服务发展大局、促进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有效途径,可以有效促进政府组成部门改作风、强时效、依法行政、履职尽责。他强调,本次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开展评议不是终点,而是整改促进提高的起点,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评议意见,主动接受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二是要加强整改落实,直面问题,科学谋划,制定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提高整改落实成效。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巩固评议成果,依法依规按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评议工作成效,为全县民族宗教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