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开展部门工作评议
工作评议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对于促进“一府一委两院”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以开展工作评议为重要抓手,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力有效促进部门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提升。
聚焦“事前”选题,提升评议准确性。一是找准出发点。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扬民主相统一,推动“四化”工作提质增效,实现新型城镇化大提升、新型工业化大突破、农业现代化大提质、旅游产业化大发展,为雷山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工作评议。二是把握切入点。根据雷山县发展实际,县人大常委会选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四化”主体部门作为评议备选对象,报县委审批后开展工作评议。主体部门作为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的执行者,对其开展工作评议是推动被评议部门贯彻落实县委总体部署和政府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三是抓好落脚点。对被评议单位在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职能情况,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情况,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情况,在贯彻落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目标要求上的工作情况,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工作作风、机关效能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七个方面开展工作评议,确保工作评议有效推动被评议单位依法行政、认真履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聚焦“事中”监督,提升评议实效性。一是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县人大常委会详细制定评议方案,及时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议,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并将会议情况广泛宣传,提升工作评议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按照年初工作计划,10月份在县人大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对各被评议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营造了良好的工作评议氛围。二是认真开展评议调查。围绕工作评议重点,由常委会领导带队,邀请常委会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共同深入工作评议对象、基层一线等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听取被评议单位工作情况汇报,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表态发言,向相关人员、乡镇(街道)发放民主测评表征求意见,向上级业务部门征求意见,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工作评议,确保工作评议成果广泛、真实、有效,对推动下步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工作评议组共发出民主测评表1309张,进行个别谈话201人。三是精心组织开展评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四化”主体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会上听取了被评议单位工作自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组评议报告,进行了分组讨论并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现场评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对各被评议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使整个评议过程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评出特色,评出水平,为下一步被评议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聚焦“事后”问效,扩大评议工作成果。一是以评议明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是评议工作的内在要求。通过工作评议,把“四化”工作中的难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查摆出来、揭露出来,让被评议单位更加清醒地认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从而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以评议助整改。强化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形成工作评议意见8条,交工作评议对象研究处理。工作评议对象根据评议意见,按要求报送整改方案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期间,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强化跟踪检查,将整改落实情况对外公布,并向有关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反馈,推动评议对象落实整改责任。三是以评议促提升。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推动被评议单位举一反三,优化人员配置,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巩固深化评议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做到治标又治本,真正实现一次评议、长期受益,真正达到以评议促作风转变、促工作提升的局面,为助力雷山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