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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2月6日,清镇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11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廖梓阳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堂奎、聂青松、陈良燕、蒋平及2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关文,市法院院长吴杨,市检察院检察长余睿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和审议了《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草案)》《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清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集中视察农村“五治”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深入研究思考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和工作举措,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推进清镇人大工作。

  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持续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执行效果。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要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聚焦重大决策指向,全力支持重大项目推进,为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财力保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以打造“贵人服务.清松办”营商品牌为核心,不断提升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效能。要协调联动、整体推进,强化资源整合力度,形成齐抓共管营商环境的良好格局。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要求、新部署,全力构建农业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着力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补齐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托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市监委相关同志,部分市本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记者:耀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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