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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兴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任免职人员名单公告

  经2023年1月30日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表决,

  决定免去:

  金传鸿同志的兴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陈洪志同志的兴仁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王嘉宏同志的兴仁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王凯同志的兴仁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张志坚同志的兴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志龙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何厚高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钱长贵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贺传祥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娇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周勇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黄华同志为兴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菲菲同志为兴仁市民政局局长;

  王胜波同志为兴仁市林业局局长。

 

  任命:

  何厚高同志为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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