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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志愿服务立法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按照《〈贵阳市志愿服务条例(暂定名)〉立法调研工作方案》的安排,329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召开《贵阳市志愿服务条例(暂定名)》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志愿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征求立法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调研组组长刘俊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李艳主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办主任陈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邱海,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楠,团市委副书记肖万宁,市人大社会委委员严英、陈华信、韦伟、熊丽娟参加会议。



会上,李艳同志介绍了志愿服务立法调研背景及有关情况,市民政局、市精神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汇报贯彻执行《志愿服务条例》《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市交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等部门提交了书面汇报材料。与会人员重点围绕志愿服务平台建设、资金保障、保险购买、激励措施、表彰嘉许等方面积极开展交流讨论,提出立法意见建议。

刘俊副主任对市直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对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的立法建议表示感谢。他强调,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志愿服务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担负推进新时代志愿服务事业的职责使命。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志愿服务条例》《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对照规定要求,对标工作职责,重实效、善作为,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让志愿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感到满意。三是要认真梳理研究。立法调研组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志愿服务立法全过程,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梳理和吸纳本次调研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成功经验,借鉴外地经验做法,以问题为导向,找准“小切口”,立足“小快灵”,用法治力量推动全市志愿服务工作跃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为“强省会”行动、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保驾护航。(撰稿人:陈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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