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三个三”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2017年2月,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将威宁自治县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为认真履行好基层立法联系点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连心桥”和“直通车”作用,威宁自治县积极当好与群众沟通的联络员、反映民意的信息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员、法规条文的讲解员、法规实施的监督员,以“三个三”为抓手,扎实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走深走实。
强化“三个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委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问题30余个,切实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阵地保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专门人员、有经费支撑。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工作职责、学习制度、调研制度、宣传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10个工作制度,推动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延伸“三级触角”。一是延伸县级“触角”。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把县司法、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民生保障等部门明确为基层立法联系单位,从县监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律师事务所考察聘用13名立法咨询专家,充实立法咨询专家库。在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时,听取立法咨询专家意见建议67人次,提出意见建议5条。二是延伸乡级“触角”。把盐仓镇、六桥街道、麻乍镇、玉龙镇作为县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发挥乡镇人大作用,在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法规草案等征求意见中提出意见建议70多条。三是延伸村级“触角”。在麻乍镇、玉龙镇、龙场镇各选择两个村,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联络站,发挥村级组织直接联系群众的优势作用。截至目前,征求到群众原汁原味的立法意见建议40多条。
注重“三个注重”。一是注重信息收集。组织县“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知识青年、群众代表对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电梯安全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牲畜屠宰条例等法规草案进行交流讨论、征求意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五年立法规划的调研,让地方立法接地气、听民声、聚民智,打通立法“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共召开座谈会100多场、群众会200多场,发放调查问卷4000多份,征求3000多群众意见,收集到群众意见100多条。二是注重信息梳理。注重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沟通,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群众会、院坝会、田埂会等方式,与群众当面交流,针对法规重点条款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梳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以来,对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河道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乌江保护条例等38部条例草案征求群众意见,梳理反馈17条,为我省立法贡献群众智慧。三是注重宣传效果。组织人大代表、返乡青年、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召开群众会、分享学习资料、播放大喇叭、上法治课等各种方式,把贵州省制定的法规向群众宣传,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次,播放大喇叭4000多次,到村上法治宣传课5堂,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