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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人大“三措发力”抓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的重要手段。荔波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三措发力,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抓统筹,压紧压实“责任链”。2022年10月1日《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颁布实施后,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先后组织召开了2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题会,向“一府一委两院”传达学习《条例》及省、州人大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会议精神,并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同时加强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督导,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具体负责乡镇人大的备案审查工作,确保乡镇备案审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切实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向乡镇人大延伸。



强队伍,提质强能“增内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经常性工作,也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队伍建设,及时充实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力量,配备1名兼职副主任委员、3名兼职委员。组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将县内21名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士聘为专家库成员,有效提升备案审查专业水平,全面强化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量。坚持把学习作为有效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力抓手,先后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培训3次,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和能力。去年以来,高质量依法完成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



建机制,织密织牢“制度网”。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制度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切实把备案审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在常委会工作全局中予以谋划和推动。2022年12月25日,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了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逐步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协调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专人负责文件报备工作,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作者:欧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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