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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13日,平塘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分三个检查组进行。当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海率第一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大塘镇新光村州级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洋方村洞菌种植基地,通州镇丹平村县级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贵州宇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现场,克度镇先进村山顶红百香果种植基地、金星村大满口组州级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开展实地检查,并分别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深入了解各地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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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指出,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法治实践,是全面推动实施“五大振兴”的法治保障。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紧紧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依法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乡村基础设施、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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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强调,乡村振兴是一项长久的、持续的艰巨任务,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强化对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的学习,深刻认识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的重大意义,学懂弄通乡村振兴20字方针的深刻内涵,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为有力抓手,全面推进“五个振兴”在平塘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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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法治思维,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用法治的力量汇聚起全社会推动乡村振兴的磅礴之力。要强化使命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扛起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法律责任。要深入调查研究,畅通民意渠道,凝聚促进全面乡村振兴的智慧力量。要对标对表,细化措施,补齐短板弱项,依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昭洪、杨本环参加第一组检查。

当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家福、陆光明、戴德、刘凤桃分别带队到平舟镇、牙舟镇、掌布镇、者密镇、甲茶镇、卡蒲毛南族乡开展执法检查。(记者丨罗应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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