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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实际”贯通!松桃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纪实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做好新时代调查研究工作,是人大依法履行好职能、行使好职权、发挥好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值此中办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之际,松桃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深入学习、深入贯彻、深入实践,使调查研究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领域、各方面,让人大职能始终聚焦和助力全县中心工作,以高质量调研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更有力的参考依据。


一、立法工作连“天线”接“地气”

立法工作向来是兼听则明的必然过程。回顾历次的立法工作,调查研究始终是贯穿其中的主业主线。在《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河流域保护条例》的立法过程中,从2017年6月起,立法工作组始终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深入松江流域沿岸乡镇、街道、社区、村寨、企业等开展了广泛调研,组织沿岸干部、群众、企业负责人等召开座谈会、现场会60余场次,深入调研松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前期的立法调研过程中,立法工作组经过深入实际的调研,在广泛征求部门、群众的立法意愿基础上,又全面掌握了松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让条例精神与上位法充分衔接,与民情社意相融合,增强了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委主任曹欢介绍说。在调研中,立法工作组结合相关上位法规定,把饮用水水源安全、水污染防治、河道管理作为主要规范内容,向松江流域沿岸16个乡镇(街道)的村寨,向有关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部分企业负责人征求了意见和建议32条,并在县十六届二次人代会上以书面形式向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了意见和建议。

经过广泛深入的调研和征求意见,立法工作组根据各方意见和建议修改完成后,形成了《条例(草案》)初审稿。

立法工作组还先后赴湖南、湖北省、重庆市等地考察学习了地方河流保护立法的先进经验,形成了《条例(草案)》。在《条例(草案)》的制定期间,立法领导小组多次与重庆市秀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湖南省花垣县人大常委会交流、探讨、协商,就建立松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行政区域协调联动机制达成了共识。

《条例》的制定,每一个细节都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是每一位立法工作组成员一步一个脚印,开展周到又细致的调研后凝聚的成果,充分彰显了松江流域沿岸群众的民情社意。


二、知行合一有“理论”通“实际”

文可载道,以用为贵。抓好理论学习历来是提高人大工作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松桃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及其机关党组不光重视理论学习,还十分重视将理论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擎画的发展蓝图,助力全县开启建设现代化松桃的新篇章,松桃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将调查研究主动聚焦于全县重大项目推进、重要工作完成和民生关注领域,开展以“领题式调研”+“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为确保调研结果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反映民情,班子成员不光练就了看待问题的“眼力”,还练就了走基层查民情的“脚力”,主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找准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开局起势凝聚人心、形成合力、奠定基础。



“开展‘十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调研,目的就是为了督促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抓好年初时提出的十件民生事项完成情况,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兑现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升政府的公信力,让民众更加信任。”2022年11月22日,由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敏带队先后深入县文体公园、县第二完小、县卫生健康局、思源学校、县城污水处理厂、黄板镇等地视察“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并召开汇报会,此项监督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十件民生实事”的落实,督促了县直相关部门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围绕重点、深入实际、找出问题、制定方案、确保实效。”遵循这一调研思路,班子成员紧跟其后,纷纷开展对分管领域的调查研究,先后对《苗王城景区条例》立法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锰产业高质量发展、易地移民搬迁后续就业安置问题等7个课题开展了调研。常委会班子带头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激励了机关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纷纷用理论检验实践,开展调研和为群众办实事共172件次,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涉及群众的社区管理、物业管理和“水、电、路”等问题,将群众的糟心事,记在心中、办在实处,如今调查研究在县人大机关已蔚然成风,人人都知道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


三、监督工作重“实效”汇“民意”

对于人大机构而言,调查研究是基本的工作方法,也是法定的工作职责。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调查研究已成为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一项“常规性动作”。



“无论是在起草和审议条例草案,还是组织实施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审议、办理代表议案建议,都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广泛了解情况、深入分析论证、充分归纳总结,为县委决策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有关议题提供有力参考,为督促政府推动改进有关工作发挥作用。”这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敏同志对调查研究工作重要性的强调。

实际上每次召开常委会,只要有审议议题,都会由分管副主任带队深入部门、乡镇调研实情。

比如:5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实地到世昌广场查看“违法占用河道一案”生效判决执行情况。据悉,世昌广场环绕的河道为松江河的重要河道,河流清洁、河道管理直接关系到松江流域的整体生态,直接影响沿岸居住群众的生活质量。近年来,部分商户无视《松江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关于“松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利用河道进行烧烤、设置游乐设施。”的规定效力,执意在世昌广场外围河道开设大量游乐设施,严重影响松江河主干道的河道管理,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检察机关依法对此类行为作出处理决定,但效果不大。此次调研主要目的是回应民生关切,维护我县制定单行条例的法律权威性,依法对该处理决定生效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为后续召开的人大常委会提供精准有力的参考依据。

在5月24日召开的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并依法表决通过了《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检察行为,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充分保障被执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工作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行政检察中感受更深层次的司法公正,从而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计一策都来源于躬身实践,一言一行来源于亲知真为。“沉”下身来搞调查,“静”下心来做研究,把真实情况掌握得更多一些,把客观规律认识得更透一些,县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正不断推动调查研究工作的走深走实,确保掌握的情况更实、更准、更全,更好的为助力高质量发展服务,不断凝聚起强国复兴建设的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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