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6月30日,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洪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长锦、袁丽君、姚源龙、汪红涛、姚源政、姚茂刚及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蓉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村级卫生室运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审议通过了《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1项工作制度办法,依法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情况进行工作评议的决定。
会议指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头等大事和提升经济实力的重要抓手,主动对标先进,创新工作思路,突破改革瓶颈,努力为企业优服务、为群众增便利、为市场添活力,工作扎实细致,工作成效明显。2022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103件公益诉讼案件,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促进玉屏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要加强村级卫生室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村医队伍年龄偏大、学历不高、数量不足、后继乏人等问题,筑牢医疗卫生网,进一步提升村级医疗服务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健康保障。县人民检察院要秉持审慎的态度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妥善办理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案件,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保障和服务玉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县直有关部门、街道人大工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图文:黄志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