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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大常委会:以“四个坚持”推动“四个机关”高质量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清镇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以“四个坚持”持续推动“四个机关”高质量建设,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奋力打造成为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机关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首要议题。不断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代表培训集中学、机关干部经常学的制度体系。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理论学习和运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点任务,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三是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以“党建+理论武装”“党建+服务中心”“党建+代表工作”“党建+自身建设”等活动为抓手,打造清镇人大“忠诚、法治、担当、为民”党建品牌,切实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成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贵州省委十项规定、贵阳市委二十九条实施细则,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问题。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及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经常性与分管领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


坚持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目的,奋力打造成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

一是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尊重和保证人民的选举权,关键是把好代表“入口关”,在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介绍候选人、组织投票等各环节,都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加,加强选举全过程监督,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2021年,全市38.7万选民中有31.4万名参加投票选举,参选率达81.1%,依法选出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959名。

二是保障人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相关领域、提出相关议案建议以及有关监督、调研活动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市本级人大代表参与重要事项决策,主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监督的权利,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自换届以来,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15次,累计75人次。

三是切实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建设。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健全完善宪法宣誓制度,引导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加大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全面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坚持以依法履职为根本,奋力打造成为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一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坚持人大决定与党委决策相统一,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制定或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项目制度,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和重点,围绕批准本级决算、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行政区划调整等重大事项,依法审议讨论、作出决议决定、监督贯彻落实,让群众都能参与到涉及自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全过程,让决策更加符合民心和民意,确保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安全感更有保障、幸福感更可持续。

二是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健全制度、完善流程,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任命过程中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总结、探索人事任免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完善任前、任中、任后工作程序和监督体系,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接受监督意识和履行职责意识,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换届以来,依法任免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4名。

三是依法正确实施有效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调研视察等法定监督方式,聚焦“强省会”五年行动、生态文明建设、“一圈两场三改”、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对国民经济运行、“三改”工作、民族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中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推进等情况开展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坚持以服务代表为宗旨,奋力打造成为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一是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机制。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强化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联系。建立选区实事需求清单,促进代表进行点单式履职。引导代表经常、主动通过代表联络站(室、点)、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等线上线下互通共融工作平台,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全市建成人大代表联络站(室、点)235个,其中代表联络站12个,代表联络室16个(含一个专业代表联络室),代表点207个。

二是丰富代表履职内容形式。进一步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推动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机制,支持代表通过调研、视察等活动以及代表站(室、点)等平台了解和收集民情民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的、现实的体现在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广泛参与上。换届以来,全市9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线下线上开展活动1325次,接待群众3264人次,收集社情民意364条,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54件。

三是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坚持代表意见建议办理“面对面”汇报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加强对代表提出建议的指导,优化提升专业代表小组设置,充分发挥代表职业和专长特点,重点筛选确定一批视察调研课题、议案意见建议,提升代表的精细化水平和履职质效。完善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办法,建立分类交办、成效测评和承办部门“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的“五定”办理机制,提高办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代表意见建议高质量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四是提高代表履职保障能力。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持续在学习培训、服务管理上下功夫,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确保届内对市本级人大代表培训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让各级人大代表敢于和善于代表人民利益,努力成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截至目前,举办代表培训班4期,组织代表培训1236人次,到北京西城区、观山湖金华园街道、龙里醒狮镇等地考察学习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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