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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第38号)

经2023年9月27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决定免去:

敖德玉同志的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27日


(第39号)

经2023年9月27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决定任命:

杨学锦同志为剑河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潘盛平同志为剑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 鹏同志为剑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陆显著同志的剑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杨昌炎同志的剑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27日


(第40号)

经2023年9月27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

任命:

杨秀凯同志为剑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27日


(第41号)

经2023年9月27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

任命:

江晓迎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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