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三个强化”推动“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走深走实
近年来,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积极采取“三个强化”举措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切实以高质量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引领,落实上级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履职“必修课”,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狠下功夫,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开展好“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强大动力。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抓调研、提建议、促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帮助解疑释惑,创优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人大听民意、聚民心、汇民智的优势,助力县委重大决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学习省市关于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威宁县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工作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先后专题召开动员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对41个乡镇(街道)开展专题培训,确保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真正理解掌握活动的内容、任务和要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强化良法善治,坚持开门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2023年,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进行修改,积极开展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工作,启动威宁小黄牛保护立法调研,立法调研过程中将相关法规草案文本发到代表手中,充分征求代表意见建议,让代表真正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着力探索征求意见建议的路径,提高代表参与立法工作频率。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平台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代表向群众发放法规草案文本、进村入户征求意见等方式开展法规草案意见征询工作。2023年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座谈会12场480余人次,发放法规草案文本600余份,入户征求群众意见建议9次120余户,提出法规草案意见建议30余条,着力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夯实参与立法工作基础。
强化担当尽责,发挥代表作用助力高质量发展。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作用,组织代表开展各类调研、视察、监督、评议、会议等活动120余次1640多人次。邀请县、乡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报告15个,提出审议意见,并对县政府办理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15次、执法检查2次,代表视察1次。狠抓履职培训,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代表培训课程重要内容,提升代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通过座谈交流、现场参观、线上推送资料、以会代训等方式对2490名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全员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代表联络站室规范化建设,推动站室工作开展“规范化”、联系群众“常态化”、服务形式“多样化”、问题解决“长效化”,在乡镇(街道)建设代表联络站41个、村(社区)建立代表联络室617个,2023年以来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室1600余人次,接待群众21362人次,收集建议意见4600件,化解矛盾2765件,实际解决问题16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