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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3月28日至29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杰、骆书涛、沈忠明、祝怀超、罗远忠及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方鸿、副县长包礼勇、县人民法院院长杨玉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成筠等分别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3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批准了3名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和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绥阳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听取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度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以上几个报告进行了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模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公告一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3月28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郑继厚的绥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谢力的绥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梁正华的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公告二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3月29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杜瑞雪为绥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勇为绥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丁凌云为绥阳县人民法院旺草人民法庭庭长;

王勇为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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