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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人大“五四三”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近年来,福泉市人大常委会突出“五个聚焦”、优化“四种方式”、完善“三项机制”,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积极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福泉的生动实践。


突出“五个聚焦”选准监督议题

“现在进行表决,同意福泉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请举手,手放下;反对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通过......”这是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草案)。

监督议题是否选得好、选得准,是人大监督工作开展是否有成效的关键。为选准选好人大监督议题,市人大常委会突出“五个聚焦”,聚焦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聚焦省委及州委作出的决策部署,聚焦市党代会、市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作出的工作安排,聚焦基层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法律法规在福泉的贯彻实施情况,认真研究草拟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

2024年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进一步征求意见后形成年度工作要点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后,依法开展人大监督工作。


2月29日,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


征求对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草案的意见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一委两院”关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工作推进等21个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计划、预决算和审计报告4个,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一委两院”对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19个,对“富矿精开”工作落实等14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调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3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优化政务服务推进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助力强富美新福建设。


优化“四种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提升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人大监督工作中一个永恒的话题。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办法等,优化审议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监督方式,切实把加强人大监督和支持市“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升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

优化审议报告方式。会前,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分工成立调查组,负责相关议题的调查并撰写专题调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二十个工作日前,由市“一府一委两院”工作部门将专项工作报告呈送市“一府一委两院”分管领导审签后送交市人大相关专委、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确保报告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行文规范。

在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阅专项工作报告,紧扣主题,拟写发言提纲,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敢于指出问题,防止避重就轻,只讲成绩不讲问题等现象。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听取的报告内容及涉及的某项工作现场提出询问,由报告人或市“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进行解答;对当场不能答复的,在会后书面答复询问人。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对审议意见草案原则通过的基础上,结合在会上的审议发言形成审议意见,交由市“一府一委两院”办理。

优化专题询问方式。专题询问采取一问一答、一问多答、随问随答、追问等方式进行,受询问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当场客观准确地回答询问人提出的问题,不得推脱或者回避,不得对询问人提出反问或者质疑。如果不能当场回答,应说明原因,并经主持人同意后,可以在下次会议上口头或书面答复。

2023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针对就业质量、就业服务、权益保护等民生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对如何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采取哪些措施有效解决农村转移务工人员的住房、子女就学、改善就业环境等保障问题进行了询问,专题询问辣味十足,市政府分管副领导、人社局局长进行应答并作了表态发言,经过几番交流,在不留死角、明晰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破解农村劳动力创业瓶颈,提高就业创业质量”“健全职业技能培训长效机制,增强就业竞争力”“强化农村劳动者权益保障,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的审议意见,积极推动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年10月26日,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2021年以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优化视察调研方式。


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发挥视察调研对监督工作的推动作用,在组织专题视察调研时,注重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调研,深入基层一线调研,了解掌握一手资料,提出针对性、实效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组织省州市三级人大代表对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后续管护情况进行视察调研中,代表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了解、知根知底,针对群众反映的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搬迁群众社区融入难、搬迁群众就业致富难等问题,提出了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移民搬迁群众教育引导、拓宽安置区群众就业增收渠道等建议,积极探索安置区社区治理模式,努力提升搬迁群众满意度。


2023年11月22日,福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州市三级人大代表对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后续管护情况进行视察调研


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执法检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和经常性的工作,具有很强的制度性、规范性、程序性和权威性。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运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现场察看、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调阅案卷、问卷调查、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等多种形式,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拓宽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把自查与抽查、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将执法检查各环节置于法治轨道内运行。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加强执法力量,打通数据壁垒,全力实现系统融通等审议意见,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解决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完善“三项机制”强化结果运用

“现在我宣布: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教育“双减”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示满意得26票,表决结果为满意……”这是在福泉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市人民政府5个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4个工作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根据测评情况,此次会议测评的9个报告测评结果为满意通过。测评结果对于被测评部门来说,不光是对部门工作的鞭策与鼓励,而是根据民意对工作的把脉与诊断。

近年来,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报告满意度测评、开展工作评议“三项机制”,推动监督结果运用转化为监督成效,实现了新一届人大监督工作水平的新提升。

对于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满意票占实到会组成人员有效票80%以上(含80%)为满意;满意票在80%以下、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之和占有效票60%以上(含60%),为基本满意;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之和未达60%的,为不满意。表决结果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工作报告予以通过;表决结果为不满意的,工作报告则不予通过,并责成报告机关重新报告。 

2024年4月9日,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评议动员大会,将通过调查调研、工作评议、问题整改等方法步骤,全面了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解难帮困等政策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高审议意见交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整改办理,进一步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提质增效,全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

创新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没有终点,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做到市委有要求、群众有期盼、人大有行动,进一步探索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有效途径,扎扎实实把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落到实处,以更富实效的监督推动强富美新福泉现代化建设。(供稿:福泉市人大常委会 杨明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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