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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三都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条例》《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等规定,经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张 林为三都水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任命:

班 松为三都水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肖祖发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王政棉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免去:

韦振华的三都水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免去:

丁爱军的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职务。

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家声同志辞去三都水族自治县

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9月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陈家声同志因工作调动原因,提出辞去三都水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陈家声同志辞去三都水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班松同志为三都水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4年9月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0次主任会议的提请,依照《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决定班松同志为三都水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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