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大:“三个一”发挥畅通立法直通车、搭建民意连心桥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立法机关直接联系基层群众的有效渠道,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盘州市人大常委会是2023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六盘水市设立的唯一一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以来,盘州市人大常委会依托一个强大的动力源、一张清晰的作战图、一套有力的组合拳的“三个一”工作法,切实发挥盘州基层立法联系点畅通立法直通车、搭建民意连心桥的作用。截止目前,共设有基层立法联络站7个,完成28部法规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142条,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作用。
一个强大的“动力源”高站位谋划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提出:“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建设发挥好基层立法连点作用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设立,在不断助力提高立法质量的同时,也成为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拓展人民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源点集中。为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推动工作走深走实,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任组长,联系副主任为副组长,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盘州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推动规范管理,保证立法联系点有序有效开展工作。各级高度重视盘州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共收到收到指导文件3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六盘水市人大赴盘州立法联系点实地指导8次,六盘水市挂牌基层立法联系点3个。盘州市委主要领导作出详细批示4次、实地指导工作3次,落实专项经费28万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主任会议专题研究5次,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指明方向、提供保障。同时,组织人员赴大理、毕节基层立法联系点考察学习,增长见识、开阔思路。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源泉不断。盘州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探索和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充分利用“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联络室”“人大代表行业工作站”等平台直接联系群众的优势,做好民意收集反映上报,先后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参与法院、检察院送达司法建议、检察建议5次,参与庭审听证4次,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六盘水市城市山体保护条例》等贯彻执行情况检查6次,开展全市民宿发展状况等专题调研走访30余次,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夯实立法的实践基础和民意基础,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盘州形成更加生动的实践。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源流通畅。盘州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引导群众关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制定设计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内容,进一步畅通群众立法建议反映渠道,突出代表性和多样性,统筹设点布局,结合盘州实际设立翰林街道盘江文化园、坪地乡、贵州省永达律师事务所等7个基层立法联络站,实现有固定场所、组织队伍、工作机制、履职活动、档案资料、必备设备的“六有”标准,协同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坚持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推进数字化技术深度应用,为群众参与立法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根据征求意见法规涉及的相关领域、重点内容、重要人群及核心部门等的不同,因地制宜适当扩大征询意见范围,积极引导市民群众参与立法。
一张清晰的“作战图”高要求推动
盘州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努力将盘州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人大制度的宣传阵地、民主政治的参与平台、法律实施的监督载体。
一是精绘指挥图。盘州基层立法联系点研究制定并印发实施了《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盘州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工作方案》,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市人大各专委会、工作机构及市政府办、市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总体要求,建立了工作机制,细化了主要任务,强化了工作措施,规范了建设要求,落实了工作保障,高质量推动盘州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为贵州省立法工作传递盘州声音贡献盘州智慧、凝聚盘州力量、打造盘州品牌。
二是细绘网络图。多措并举组织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立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形成立法联系点工作的网格图,增强立法工作的民主性,提升社会公众对立法的知晓度、参与度。立足盘州实际,以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行政事业单位等为单位,设置立法信息采集点68个,依托人大代表、村组干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组建了76人的信息采集员队伍,构建起立法信息采集网络。有3个六盘水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7个盘州市基层立法联络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法治教育宣传基地7个,基层法治广场、法治长廊28个,建成东湖、南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放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听民声、察民意、聚民智方面的辐射效应,为贵州省有关法规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标绘流程图。盘州立法联系点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流程,确保活动阵地功能齐全,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履职活动开展有序,档案资料规范齐全,设施设备配套完整。建立健全《立法联系点工作流程》《立法联络站工作职责》《立法联络站立法调研制度》《立法联络站法律法规宣传制度》《立法联络站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更新完善《立法联络站工作档案》《立法信息员花名册》《学习记录簿》《工作调研记录簿》《法律法规宣传记录簿》《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登记簿》《社情民意登记簿》等“一档一册五簿”工作资料,推动工作规范开展并取得实效。
一套有力的“组合拳”高标准落实
盘州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盘州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凝聚多发力量,增强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性、专业性、多样性,广泛汇聚民意民智,“原汁原味”反映民心民声,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
一是聚力握指成拳。坚持立法、普法、执法、守法、用法“五个维度”互促共进,充分发挥信息采集点功能,建立由人大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组成的宣传队伍,推动立法工作同普法工作的融合发展、相互促进,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以案释法、专题解读、集中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法律服务志愿者为群众讲解民法典、法律明白人培训等立法相关活动50余次,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是借力拳中掿沙。借助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平台,通过电子政务、微信或QQ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征求意见函30余次,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20余次,在保证原汁原味反映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作适当归纳整理,把民言民语转换为法言法语,共收集到《贵州省征兵条例(修订草案)》《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条例修改意见建议142条,让基层意见建议持续成为推动民主立法的“源头活水”,为贵州立法提供盘州方案、贡献盘州力量。
二是发力重拳出击。根据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盘州市委对乌蒙大草原立法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盘州市人大常委会牵头拟定《盘州市乌蒙大草原立法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借助盘州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严格执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专报”的立法工作调度机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20余次、电话调度60余次、实地调研走访10余次,向六盘水市人大、盘州市委、盘州市人大常委、盘州市人民政府报送《盘州市乌蒙大草原保护立法工作专报》2期,形成《六盘水市乌蒙大草原景区保护条例(草案)》,分别经盘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盘州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按程序报六盘水市人大人大常委会审议。当前,《六盘水市乌蒙大草原景区保护条例》已于2024年8月16日由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5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在省、六盘水市人大的指导帮助及盘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盘州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立法业务能力不够强、立法建议质量不够高、征求意见范围不够广等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扬长避短,加强学习培训、督促指导、宣传引导和分析研究,提高意见建议质量,持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畅通立法直通车、搭建民意连心桥的作用,不断助力贵州立法。(作者:盘州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