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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1月29日,红花岗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听取和审议了相关报告,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邹小莉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明、朱永平、龚明钊、张惠、王晓艳、朱军出席会议。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肖体军,区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会议述职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遵义市红花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上,部分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开展工作述职。



会议接受代表辞职,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并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面向国徽进行宪法宣誓。(记者:王大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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