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绥阳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2月13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贵州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遵义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开展了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测评。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案和代表变动事宜。
公告一:
(2025年2月13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绥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沈忠明同志申请辞去相关职务请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沈忠明同志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
公告二:
(2025年2月13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硕为绥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
公告三:
(2025年2月13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彩芳为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简银霞为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 欣为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
公告四:
(2025年2月13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和《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李彩芳同志代理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决定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须报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和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
公告五:
洋川街道团山村选区依法补选石慧杰为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郑场镇大楠村选区依法补选田继飞为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黄杨镇茶树村选区依法补选冉光耀为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关乡辅乐村选区依法补选吴立军为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茅垭镇新乐村选区依法补选张健为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石慧杰、田继飞、冉光耀、吴立军、张健的代表资格有效。
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正茂、谢成筠因工作变动调离绥阳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正茂、谢成筠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沈忠明同志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沈忠明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47名。
特此公告。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