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5第4号)
望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决定:
接受张天根辞去望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王 波为望谟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 波代理望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望谟县人大常委会
二○二五年二月九日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