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4月23日,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帅、龚詹伦、李汉清、王安玉英、李秀卓和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万亮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柏莲丽,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王安玉英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25年全国、全省、全州“两会”精神,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2024年水务工作情况报告、兴仁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
会议强调,全市人大系统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持续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乡村振兴、教育卫生、促进就业等经济民生领域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提升监督实效。要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以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的实干精神推动新时代兴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和不是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乡镇人大主席提名候选人、分管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图文 王志策 郭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