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4月28日,黔西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蒙敏,副主任林琴、曾星、李华平、罗贤杰、赵代江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卫,市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蒙敏、李华平分别主持会议。
3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在表决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黔西市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黔西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黔西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黔西市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黔西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黔西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情况报告》《黔西市2024年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深化行刑衔接助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测评。
会议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人事任免,并对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蒙敏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贵州考察,是贵州发展历程中具有重大历史性、标志性、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要事。要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贯穿人大工作的鲜明主线,深刻领会、对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发挥好“代表中的代表”这一关键职责,在联动配合上级人大高质量立法中展现新担当,在正确监督和有效监督中展现新作为,在高水平履职中展现新形象。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精髓和实质,把学习成效持续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创新举措和生动实践。
蒙敏强调,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是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市人大常委会要依照宪法和监督法等法律的规定,统筹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备案审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对法定的对象进行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中。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围绕新任务新要求,在审议意见办理中坚持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把审议意见和意见建议的办理结果落实贯穿于高质量发展大局,推动一系列关系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