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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一名副县长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3号)

经2025年4月28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表决,决定任命:

石胜平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28日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4号)

南明镇第九选区选出的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石胜平、南寨镇第四选区选出的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欧阳著、革东镇第一选区选出的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李仁发、太拥镇第六选区选出的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王毅四位同志因工作变动,于近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辞去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石胜平、欧阳著、李仁发、王毅四位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石胜平、欧阳著、李仁发、王毅四位同志的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报剑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李仁发同志的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后,其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王毅同志的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后,其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南加镇第一选区选出的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石岩同志,因工作需要已调离本行政区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石岩同志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现在,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80名。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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