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望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5第5号)
望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陈湘粤为望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至2027年2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
朱 勇为望谟县人民法院桑郎人民法庭庭长;
龙祖明为望谟县人民法院乐元人民法庭庭长;
韦坤隆为望谟县人民法院乐旺人民法庭庭长;
何汝宽为望谟县人民法院打易人民法庭庭长;
李 强为望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雷 毅为望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免去李 强的望谟县人民法院桑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雷 毅的望谟县人民法院乐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谭芙新的望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代志兴的望谟县人民法院乐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决定:
接受李彬、王永蓉辞去望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接受阳建文辞去挂任的望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望谟县人大常委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