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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剑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5号)

经2025年5月29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

决定任命:

黄琦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吴亚栏同志的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5月29日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6号)

经2025年5月29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

决定任命:

周祝花同志为剑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银银同志为剑河县民政局局长。

龙家恩同志为剑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祝花同志的剑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杨鹏同志的剑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5月29日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7号)

经2025年5月29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

任命:

姜皓同志为剑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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