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剑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5号)
经2025年5月29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
决定任命:
黄琦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吴亚栏同志的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5月29日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6号)
经2025年5月29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
决定任命:
周祝花同志为剑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银银同志为剑河县民政局局长。
龙家恩同志为剑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祝花同志的剑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杨鹏同志的剑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5月29日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7号)
经2025年5月29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
任命:
姜皓同志为剑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