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
兴仁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
(2025年5月30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9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州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探索做好代表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全力抓好代表能力提升、视察调研、议案建议办理、平台建设、服务保障、协调沟通等工作,不断开创兴仁市人大代表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代表思想理论武装。始终把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摆在代表工作的突出位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引导驻市各级人大代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断筑牢驻市各级人大代表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扎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确保市委提名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结合代表意愿和履职需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25年工作要点,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争取省人大培训中心支持和帮助,精心选择专题,计划6—9月赴省外举办2期100余名市人大代表暨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选派驻市各级人大代表参加省、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努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继续为驻市各级人大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大论坛》等刊物,学习外地人大代表工作先进经验,提升驻市各级人大代表的理论水平、知识视野,推动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按照省、州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安排,不断深化“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持续深化“双联示范”工作模式、 不断拓展“代表+N”工作模式,进一步丰富代表工作形式和内容,引导代表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参加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和示范引领作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双联”制度,修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级人大代表工作制度,把联系代表融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活动;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与形式,深入基层,畅通渠道,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经济发展、社会建设中推动各级人大代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充分用好代表联络站(室)、网上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平台,组织代表常态化进选区、进站(室),听取群众原汁原味的声音,关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代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发挥汇集民意、为民代言的桥梁纽带作用。注重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与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项评议等活动,拓宽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切实把代表作用发挥出来。
五、履行代表监督职责。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25年工作要点,积极组织驻市各级人大代表履行好监督职责,重点开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市人民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办理落实情况、全市水利设施建设推进情况集中视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做好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代表活动。应邀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工作和活动,参与法院庭审旁听和检察院案件听证等活动,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对“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工作和活动实施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同时,不断提升人大代表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正确认识,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水平。围绕“建议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引导和协助代表着眼全市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引导各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回应代表关切,按规定时限办理代表建议并答复代表,推动答复承诺事项落到实处。持续坚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领衔督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督办、市人大专委会、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跟踪督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督办机制,适时组织代表对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提高建议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度。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及时反馈审议意见。
七、提升代表工作服务保障能力。按照州、市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抓好州、市人大代表补选工作,指导做好乡镇人大代表补选工作,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保障。服务好代表出席代表大会、参加审议、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做好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学习研讨等活动的服务工作。协调做好代表所在单位为代表履行职务给予充分的时间保障。落实代表履职经费保障,保障代表参加会议及闭会期间活动、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等所需经费。落实代表履职述职机制,加强代表履职档案管理,指导各选举单位和人大代表及时进行履职登记,强化代表责任意识,促进代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更好履职尽责。
八、做好统筹协调联系工作。加强与州人大选任联委(工委)及相关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指导和帮助,配合做好省、州人大常委会在兴仁市开展的各项代表活动。进一步加强同市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代表相关信息,做好日常管理。指导推进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工作。